上网找房找上了中介 4月26日,小陈在网上看到中介发布的一套出租房信息,结构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,面积38平方米,位于南肖埠小区,月租为650元。“我看价格比较实惠,就立即拨打了中介公司留下的电话号码,询问这套房有没有租出去。对方说房子还在,如果要看的话,需要先和他们签订一个合同。” 4月27日下午,小陈来到了这家中介公司第一分部。双方签订合同后,小陈支付了300元代理服务费(其中代理费200元,服务费100元)。随后,该公司工作人员带着小陈看了几套房子。 想看的那套房最终没看到 “签约前,我就提出要看网上挂的那套南肖埠的一室一厅的房子,月租为650元的。结果,他们带我看的第一套是农民房,目测不到30平方米,位于一楼,没有窗户,卫生间在走廊对面,也没有厅,价格为650元。第二套也是同类型的农民房,条件稍微好一点,开价却要1000多元。后来又看了几套房子,不是价格太高,就是条件很差的。看了这么多房子,就是没有我在网上看中的那套。” 奔波了一个下午,最终小陈也没找到令自己满意的房子。 “合同里约定,委托代理期限为10天,代理期满后,如果我没找到满意的房子,只退还一半代理费,服务费不退。现在过了好几天了,他们后来也没再给我推荐过其他房子。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和网上那套相应条件的房子给我,希望能全额退还费用。” 中介公司同意全额退款 对于小陈的说法,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,当时小陈只是说要看南肖埠附近的房子,价格为650元的,但并未提出是38平方米的那套。由于该公司在网上挂了很多套出租房的信息,所以在他没有明确告知是哪一套的情况下,只能按照他的要求在南肖埠附近看了几套。 “此外,当时根据他的要求,我还在合同里另外加了一条,就是一直帮他找到合适的房子为止,如续约不另收费。因此,根本不存在他说的只有10天期限的问题。” 经记者协调,该负责人表示,可以带小陈去看南肖埠小区那套38平方米的房子。如果他现在不需要的话,则全额退还300元代理服务费。 记者手记 关于中介的投诉,我们处理过很多,来投诉的读者普遍认为自己被“下套”了。虽然小陈的这起纠纷解决得很圆满,但我还是想给小陈以及广大消费者提个醒——委托中介找房子,合同尽量要写得详细,最好把要求全都写上去。这样,才有利于保障自己的权益。 那家中介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事上态度还不错,但中介公司也要引以为鉴——时刻保持诚信,才能赢得更多客户。 |